东辰安华学习网专业分享各种生活知识、常识,和大家一起共勉!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


2024年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全新发布

2024-10-19 12:59:41栏目:商业
TAG: 招生  第三  普通  工作

第三十一条 依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的相关文件要求,新生入学复查工作需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第二章 收费政策解读

第三十二条 学校的收费标准遵循《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及《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粤发改规〔2021〕10号)的公布标准。

对于普通类(物理)的社会工作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5250元;对于普通类(历史)的社会工作专业,学费同样为每生每学年5250元。至于住宿费用,则为每生每学年750元。

而普通类(物理)的其他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6410元;普通类(历史)的其他专业,学费同样为每生每学年6410元。

第三章 学生资助政策详述

第三十三条 针对学生资助,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及勤工助学等措施均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以及本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家庭经济情况进行核实,并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主要以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励志奖学金为辅;对于生活费问题,则以国家助学金为主,辅以勤工助学方式。学校还设立年度奖学金,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四章 招生工作咨询及监督

第三十五条 若家长或学生有关于招生的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咨询电话:020-转接至招生咨询热线87083551或87083361。

电子邮箱:[招生办公室邮箱地址],。

学校及招生工作的官方网站:

第三十六条 关于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如有任何纪律方面的问题或需进行申诉,可联系纪检监察审计室,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许老师

监督电话:020-转接至纪检监察审计室监督电话38315911。

电子邮箱:[纪检监察审计室专用邮箱],。

第五章 附则及其他规定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在经过学校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后适用,专为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4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制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八条 关于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有出入,将遵循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