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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招生全新简章公布

2024-10-09 15:08:51栏目:商业
TAG: 考生  报考  招生

亲爱的学子们:

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2024年研究生招生相关事项公布如下。主要内容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供大家参考。

一、学院概况

北京舞蹈学院作为国内舞蹈教育的最高学府,一直致力于培养优秀的舞蹈人才。学院拥有深厚的学术积淀和丰富的教学资源,为广大学子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

二、招生计划与培养目标

2024年,我院将在保证教育质量的基础上,适度扩大招生规模,计划增量20个名额。我们的培养目标是: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领导的高层次舞蹈专门人才。

三、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学历要求: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以上的人员;

-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特别提示:专业型艺术硕士不接受跨专业的考生报考。)

5.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生简章。

四、考试与报名流程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具体流程详见我校官网通知。

五、收费与奖助体系

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生8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生20000元/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也是每生20000元/年。学校建立了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六、招生组织与监督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并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各项工作。

七、其他注意事项

1. 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招生简章,确保自己符合报考条件;

2.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仔细选择报考单位和报考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试。

北京舞蹈学院真诚欢迎广大学子的加入,期待在秋高气爽的季节里,与您共度美好时光,一同为舞蹈艺术的发展贡献力量。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信息请以北京舞蹈学院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网上确认

1. 网上确认时间

时间:具体时间待通知。请各位考生届时注意网上确认系统结束时间,系统关闭后则不能再确认。

2. 网上确认注意事项

凡符合所报考招生单位和所选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网上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被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对于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已启动考务组织程序、安排考试资源,故一律不予退费。对于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或未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其缴纳的报考费由研招网对账结算后统一进行退费处理,所退费用预计于2023年12月底返回考生缴费时所用的支付账户。

(六)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准考。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我院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予准考。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初试与复试

2023年12月13日左右,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 初试科目:详见附件《北京舞蹈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与考试科目》表。

2. 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3. 考试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路1号 北京舞蹈学院

4. 考试大纲及命题: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组织。

(二)复试

1. 初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教育部对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分数线和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并在北京舞蹈学院网站上公布。

2. 复试方式、内容及具体办法于复试前一周公布在北京舞蹈学院的网站(

3. 同等学力考生(包含持本科结业证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另增加“舞蹈学导论”“舞蹈评论与写作”两门本科基础课笔试。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不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九)录取

1. 贯彻“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政治思想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情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3.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教育、自考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住宿

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2024级研究生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仅为全日制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含港澳台研究生),提供培养方案规定的三年学习年限下的第一年(研一)、第二年(研二)校内住宿,第三年(研三)将统一不再提供校内住宿,需自行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研究生(含港澳台研究生),以及超过基本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不提供校内住宿。(详细住宿安排见入学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