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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大学招生指南与章程概述》

2024-10-09 15:08:12栏目:商业
TAG: 专业  成绩  录取  招生

5. 录取排序成绩的核算

对于成功提交档案的考生,其录取排序成绩主要依据生源地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若未提供投档成绩或由我校确定的批次,录取排序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的录取排序成绩(四舍五入取整)的计算公式为:录取成绩 = (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 × 0.6 + 省级统考专业成绩÷省级统考专业满分 × 0.4)× 750。

音乐类专业的录取排序成绩(四舍五入取整)则为:录取成绩 = (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 × 0.5 + 省级统考专业成绩÷省级统考专业满分 × 0.5)× 750。

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录取排序成绩(同样四舍五入取整)则为:录取成绩 = (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 × 0.7 + 省级统考专业成绩÷省级统考专业满分 × 0.3)× 750。

6. 同分排序规则

当进档考生的录取排序成绩相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将根据省级统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7. 遵循其他规定

若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录取规则有另外的规定,我校将按照其规定执行。

9. 专业调剂与退档处理

对于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的考生,若其愿意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招生计划中尚未完成的专业相关录取要求,我校将进行专业调剂。调剂过程中不涉及招生类型、批次、科类、专业组的跨度。对于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10. 特殊录取办法

优秀运动员保送录取、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等专业录取办法,将依据教育部、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和我校本年度相应招生简章执行。

11. 按规定进行录取的特定考生群体

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地方专项计划考生等特定考生群体的录取,将依据教育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学校的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

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在相关专业录取后,有机会通过选拔进入敬文书院、唐文治书院、生命科学英才班继续深造。

第十五条

被未来科学与工程学院、国际创新药学院录取的考生,将安排至未来校区就读。该校区位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核心区域,致力于培养新工科复合型创新人才。其他新生则根据所属学院(部)、书院的实际情况,分别安排至不同校区就读。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入学体检复查。对于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关于收费标准

我校的学费收取标准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具体收费标准可在各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及学校财务处网站、本科招生网查阅。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费标准也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每人每年500元至1500元不等。

其余条款如转专业政策、评奖评优体系、本科招生信息查询、联系方式等,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政策执行。请各位考生和家长留意学校官方通知和网站信息。

第二十二条

苏州大学坚决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也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苏州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公布。如各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有误解,请以我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