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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师大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定

2024-10-22 17:41:48栏目:商业

本文详细解读了贵州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录取的相关规则,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细节请参考招生章程。

录取原则

一、贵州师范大学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进行考生档案调阅,调档比例原则上为百分之百。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 学校在调档范围内,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2.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如下:

(1)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成绩 = 高考总成绩(750分制)×60% 加上 (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满分×750)×40%。

(2)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书法类的综合成绩 = 高考总成绩(750分制)×50% 加上 (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满分×750)×50%。

3. 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较高的考生;如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仍相同,则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的高考实考总分较高的考生;若高考实考总分仍相同,则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的分数依次进行比较。

三、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1. 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

(1)音乐表演专业的声乐演唱专项要求男生身高达到170CM,女生身高达到160CM,其他专项无限制。

(2)学校目前提供声乐、作曲、键盘(含多种乐器)、管弦乐(涵盖多种乐器)、民乐(包括多种传统乐器)等课程的教学,对于不在前述所列项目范围内的考生,需谨慎报考。

2. 舞蹈表演专业:男生身高达到173CM,女生身高达到163CM。

3.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达到该科总分的40%。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录取规则请以贵州师范大学官方发布的招生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