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科技学院招生简章全新发布
山西科技学院2024年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 为保障山西科技学院高考招生的顺利进行,保障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我院根据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山西省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招生工作全流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4年度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览
第五条 学校全称为山西科技学院,学校代码为13597。
第六条 办学地点设于山西省晋城市陵沁线666号。
第七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为主。
第八条 学校是一所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公办性质。
第九条 学校采用全日制办学形式,上级主管部门为山西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十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包括制定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等。
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是负责具体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设在教务部。
第十二条 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分配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的分配原则和方法主要依据学校的整体发展规划、教学资源、专业结构和发展趋势。具体计划需经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核准备案。
第十四条 学校预留不超过本科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平衡各地区生源质量和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矛盾。
第五章 录取规则与要求
第十五条 山西科技学院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六条 对进档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若考生总分相同,则按照各省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时,学校根据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对于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以下录取规则略...(具体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编写)
第六章 毕业与证书
第十八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条件的,将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颁发。
第七章 学费与奖助办法
第十九条 学费标准严格按照山西省相关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标准通过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
第二十条 学校为帮助学生和鼓励学习,设有完善的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同时学校也提供勤工助学等机会。
第八章 联系方式与其他
第二十一条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学校: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陵沁线666号
邮编:048011
电话:0356—3985399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邮箱: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山西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国家有关政策有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如国家、省份的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