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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传媒学院全新招生章程公布

2024-10-19 11:49:50栏目:商业
TAG: 招生  学校  录取  第十  工作

一、学校概况及基本信息

第一条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以全面介绍四川传媒学院的相关信息。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如下:

1. 学校名称:四川传媒学院

2. 办学类型及层次: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非营利性办学)

3. 办学地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团结街道学院街67号。

二、组织机构与招生计划

第三条 学校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录取政策,并决定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委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 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及政策要求,科学合理地制定分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并严格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执行。

三、录取原则及相关规定

第七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四川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参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组织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学校的录取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严格遵守高校招生的各项工作纪律,全面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九条 对于不同专业,学校有不同的录取要求和规定,具体要求详见学校官方网站或相关招生简章。

四、收费标准与奖助学金

第十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多种奖学金和助学金,同时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等帮助渠道。

五、专业录取要求与特殊说明

第十二条 针对不同专业,学校有特定的录取要求和规定,如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专业的外语成绩要求等。具体要求详见学校官方网站或相关招生简章。

第十三条 学校部分专业在招生中设立招考方向,学生毕业时颁发的只显示招生专业,不显示招考方向。

第十四条 对于航空类专科空中乘务和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的学生,学校有特定的身体条件和行业要求。

六、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所有录取信息均以学校官方发布为准。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时需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需请假。未请假或报到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教育部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七、联系方式

第十八条 学校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8-87953006、87953008

传真:028-87907888

网址:

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SUMC-CHN

第十九条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招生信息,请联系四川传媒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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