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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全新指南

2024-10-19 11:33:24栏目:商业
TAG: 研究生  招生  我校  硕士  专业

2024年四川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四川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我校是四川省人民举办的全日制综合性公办省属重点大学,是以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称为四川师范大学,英文译名为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学校代码为10636。

第二条 在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期间,修完培养计划所列课程并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后,由四川师范大学颁发研究生,经四川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硕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成立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协调研究生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纪委办公室负责人、研究生院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组成,组长由校长担任。

第四条 学校研究生院是组织和实施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与考试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设置由纪委办公室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信访及违规举报接待组,负责监督招生考试政策的贯彻执行,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对招生考试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违规与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并对处理结果予以公示。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奖助政策

第六条 学校依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以社会需求、办学条件等为主要依据,由研究生院编制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经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于报名前在教育部指定的“中国研究生招生”(http://yz.chsi.com.cn或

第七条 2024年我校按国家计划面向全国拟招收2100余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统考、联考、推免生以及各种专项计划)、220余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统考、联考、推免生以及各种专项计划),6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第八条 复试录取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实际生源情况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对各专业招生章程计划进行调整。

第九条 奖助学金

我校实行奖助学金制,2024年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具体实施办法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第四章 报名

第十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报考条件为基本要求,在对外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加以注明,具体如下:

1.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必须是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学业水平必须符合国家承认的下列条件之一:①大学本科毕业生(包括在报名时已经获得了全日制、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证的,以及境外学习获得了教育部学历认证的);②高职高专(大专)毕业两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及以上人员和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③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本科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④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在复试前须取得本科;⑤已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⑥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时出具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以上规定外还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①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③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3.关于我校个别专业对报考条件的特殊要求,请考生查询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一条 我校2024年各专业接收应届本科毕业推荐免试硕士生(工商管理、管理硕士、教育管理专业学位除外)。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复试,具体要求或办法请遵照网站发布的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相关通知。

第十二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25日,每天9:00-22:00(在此期间,可修改信息)。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 “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网上确认时间约为11月上中旬,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具体时间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规定为准。

3.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4.关于录取新生住宿的相关问题,请咨询我校宿舍管理科(028-84760702)或我校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办公室(028-84760864)。若涉及助学贷款,请向我校资助管理中心(028-84761465)咨询。

5.考生参加初试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研招网”上及时公布初试成绩供考生查询,不另寄发成绩通知书。复试的相关信息及注意事项等,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栏目中公布。

第八章 收费标准、学制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在入学和在读期间需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学校将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和四川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来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二条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中,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的学制为2.5年,其他专业的学制均为3年。

第二十三条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培养方式需选择“定向”,并在复试合格后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

第二十四条 我校现有两个校区培养研究生,2024年专业目录已列出各培养单位所在校区。具体地址如下:

1. 狮子山校区: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2. 成龙校区: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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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四川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xlsx

附件2:四川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目录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