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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24-10-17 09:54:55栏目:商业
TAG: 招生  我校  录取  学校  重庆市

第一章 总论

第一条 为了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相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涵盖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

第二章 学校概述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学校代码为5032,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

第五条 学校采用全日制学习形式,位于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邮编为401120。

第六条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由重庆市举办,主管单位为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学校致力于为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和现代服务业培养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勇于开拓创新、就业创业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素质高技能人才。

第三章 招生信息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招生对象为已参加重庆市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第八条 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或相关指南中查阅。

第九条 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并在学校招生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

第四章 报名及录取流程

第十条 报名办法、考试安排、成绩公布、填报志愿及录取原则等具体事项,均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我校将严格按照“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以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政策进行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录取结束后,我校将在招生网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同时考生可登录相关网站查询录取信息。

第五章 入学及资助政策

第十二条 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统一高考。新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我校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申请办理。具体包括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等。

第十四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联系。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的信息,请通过我校官方渠道进行查询或联系。

第十六条 本招生章程的解释权归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所有。如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 学校联系方式如下:

监督部门: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23-61879223。

招生部门: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电话:023-61879050,61879051。学校网址:

以上内容为我校2024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详细章程,供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