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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东南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解析

2024-10-17 09:26:01栏目: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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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详细介绍了东南大学关于录取规则的相关内容,涵盖了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以及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若有任何变动,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部分:

第十五条规定,我校按照文史类、理工类和艺术类进行分类录取考生。对于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其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要求相匹配。在录取过程中,我校将遵循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公布的方案及相关办法。

第十六条规定,在投档时,我校会依据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包括全国性的高考加分项目)进行提档。针对专业录取,我校仅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的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不适用于不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

第十七条规定,所有进档的考生将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顺序进行录取(即分数优先)。对于同一专业的考生,如果其投档成绩相同,文史类或首选科目为历史的综合改革省市的考生将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而实行“3+3”模式的综合改革类、理工类和首选科目为物理的综合改革类考生则将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对于无法满足所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果符合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调剂到其他专业。对于既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此规则适用于所有在我校投放生源计划的各省(区、市)。

第十八条规定,对于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当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我校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并根据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仍然不足,将根据各省的安排进行志愿征集。对于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进行志愿征集。如果征集志愿仍然不足,剩余的计划将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以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规定,我校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为:在强基计划中作为面试的参考材料,而在普通高考录取中则作为调剂考生专业志愿的参考。

第二十条和二十一条分别规定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以及我校执行的相关体检标准。对于特殊类型的招生,将按照教育部等相关部门的规定以及我校制定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于医学类各专业的体检标准也有相应参考。

第二十二条规定,新生入校后需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依据教育部的相关文件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