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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全新招生章程公布

2024-10-16 15:42:50栏目:商业
TAG: 招生  学院  第十  专业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指南解读

第一章 引言

本文旨在为有意报考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的考生提供详尽的招生信息,包括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政策、学校地址等,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二章 学校概述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四川财经职业学院,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

第三条 学校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主要提供高职(专科)层次的教育。学院隶属于四川省财政厅,是四川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同时也是四川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和“双高计划”建设立项单位。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设置

第四条 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录取批次以及招生代码将严格按照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公告执行。

第五条 学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招生政策,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录取每一位考生。

第六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的外语语种,但入学后主要教学语言为英语。特别提醒报考大数据与会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外语考试科目应为英语,并且该专业将实行澳方教师全英文授课。

第四章 录取规则与要求

第七条 各专业招生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第八条 录取结果将通过学院招生及各省份教育考试院向考生公布。

第九条 报考所有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五章 学费与资助政策

第十条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国家承认并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文凭。对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还将获得合作院校的相关文凭。

第十一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方式,同时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通了“绿色通道”。

第十二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将严格按照省相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将遵循学生自愿、非营利的原则。

第十三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收费标准将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其他注意事项

第十四条 学院不会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并提醒考生和家长警惕假借学院名义进行招生活动的中介或个人。

第十五条 如遇教育部或相关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院将根据新政策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十六条 学院联系方式如下:

招生电话:028-84642024

纪检监察办电话:028-84642073

邮编:610101

学院网站:

第十七条 本指南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指南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请广大考生和家长认真阅读,如有疑问,可随时联系学院招办或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