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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厦门大学招生章程全新上线!

2024-10-16 13:01:49栏目: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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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纲

一、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的规定,结合厦门大学本科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二、厦门大学是一所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创办,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

第二章 学校概况与校区分布

三、学校设有思明校区、翔安校区、漳州校区以及马来西亚分校。各校区提供不同的学习环境和专业课程,学生根据录取专业入住相应校区。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四、厦门大学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面向全国各省招生,根据各省份生源数量、生源质量等因素,制定招生计划。

五、录取过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六、学校认可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七、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且符合厦门大学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录取。

第四章 收费标准与奖助体系

八、学费标准根据专业不同有所差异,一般专业学费为5460元/学年,部分专业如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设计与工程等专业学费为6760元/学年。艺术学院各专业及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费为9360元/学年。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软件工程专业实行按学分收费制度。

九、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以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五章 报考条件与注意事项

十、报考厦门大学的学生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对于特定专业如外语类专业,要求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报考马来西亚分校的考生需了解并遵守该校的特别规定。

十一、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仔细阅读招生简章,了解各专业的录取要求及特别说明,确保填报志愿的准确性。

十二、报考过程中,考生应遵守纪律,诚信应考,不得有舞弊行为。

第六章 附则

十三、厦门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十四、本章程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五、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厦门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厦门大学学费及收费政策详解

第五章 收费标准

5. “外国语言文学类”联合“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学生若选择英语、日语、法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等主修专业,学费为每年5460元;而对于会计学、财务管理等辅修专业,则根据实际修读学分进行收费,每学分需缴纳120元。

6. 创意与创新学院各专业:学费设定为每年9万元。

以上学费标准如有所调整,最终将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 住宿费及相关规定

厦门大学学生公寓的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800至1200元,房间可容纳4至6人。具体的收费将根据学生实际所住的房间类型进行。如住宿费标准有所调整,也将遵循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的费用说明

有关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的收费标准,详细信息请参见《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2024年招收中国本科学生简章》。

第六章 奖励与资助政策

第二十九条 绿色通道助学项目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厦门大学设立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在开学报到期间先行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将根据学生具体情况进行困难认定,并采取相应措施提供资助。绿色通道的具体办理方式和所需材料将随新生录取通知书一同发送。

第三十条 国家奖助政策

国家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设立国家助学金、提供国家助学贷款,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十一条 厦门大学内部奖助体系

厦门大学设有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等多项校级奖学金,以及多项院(系)级奖学金,用以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学校建立了包括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的资助体系,以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

第七章 其他规定及联系方式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复查规定

新生入学后的三个月内,厦门大学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录取资格和身体健康状况的复查。对于艺术类专业的学生,还将进行专业水平的复测。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三条 专业转入规定

使用专业考试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不使用专业考试成绩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和普通类专业。其他专业的学生转入也有相应规定,如强基计划录取考生、保送生、定向西藏就业考生等均有特定条款。

第三十四条 章程生效与调整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将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厦门大学招生政策如有所调整,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五条 联系方式及重要信息

厦门大学的官方网址、微信公众号、招生网等提供了详细的联系方式,包括邮箱、电话和传真等,供学生和家长咨询和了解更多信息。还提供了招生监督电话和邮箱,专门用于受理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

第三十六条 章程解释权

本章程由厦门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所有关于厦门大学招生和学费的政策,都将以此办公室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