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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全新解读

2024-10-16 12:18:12栏目: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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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规定

第一章 总述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的规定,结合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的要求,我院特制定本章程,以规范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览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高职)层次的学校,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管,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

第四条 学校位于德阳市嘉陵江西路4号(德阳校区)以及成都市青白江区万桂路388号(成都校区)。

第五条 学院的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完善自我约束与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专业介绍

第六条 学校的高职单招计划包括普高类和中职类,具体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七条 特别提醒,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含方向)专业主要面向男生招生,建议女生在填报志愿时慎重考虑。

对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如建筑工程技术(与澳大利亚墨尔本理工学院合作)和工程造价(与英国林肯学院合作)等,学校将详细介绍其培养目标、就业方向及收费标准,并坚持考生自愿报考原则。

第四章 录取标准与办法

第八条 高职单招录取工作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进行,遵循“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校认可四川省的加分政策,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条 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学校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对于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五章 收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二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相关部门的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

第十三条 国家教育资助项目和资助标准严格按照相关部门政策执行。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考生被录取后,需按学校要求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将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院将进行新生复查工作。

第十五条 学院提供多种联系方式,以便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咨询和了解学院招生信息。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细节和用词可根据需求进一步优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