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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东华理工大学全新招生章程公布

2024-10-15 16:51:45栏目:商业
TAG: 招生  学校

东华理工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概览\n

第一章 总则\n\n第一条: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n\n第二条:学校基本情况介绍。\n\n第二章 招生机构设置\n\n第三条:学校设立以校长为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的招生政策、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等重大事宜。同时设有本(专)科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日常的招生工作。\n\n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调整\n\n第四条:经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核准后下达招生计划。学校会根据国家政策和生源情况,统筹考虑各省的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和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n\n第五条: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可对跨省计划进行适当调整。\n\n第四章 录取规则详解\n\n第六条:学校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综合考虑考生的德智体各方面素质,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n\n第七条:对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学校不作外语统考语种限制。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建议英语考生报考。其他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所有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标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执行。\n\n第八条:学校录取遵循以下原则: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录取批次进行远程网上录取;对于进档考生,以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为依据进行录取;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根据投档分数的先后顺序及同分排位进行专业录取;专业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n\n第九条: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加分。\n\n第十条: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学校官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n\n第五章 学费、住宿费和奖贷学金细则\n\n第十一条:学校严格按照江西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可在学校招生站上查询。奖学金设置及助学措施包括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n\n第十二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会核实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并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n\n第六章 附则及其他信息\n\n第十三条至二十一条:关于录取通知书、入学手续、入学资格复查、颁发、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n\n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招生章程以东华理工大学的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