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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全新发布

2024-10-14 18:02:21栏目:商业
TAG: 学院  招生  工作  录取  技术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考试招生工作全面实施阳光工程,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的学校名称: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

第四条 学院基本情况介绍。学院创办历史悠久,现由陕西省人民举办,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学院设有多个院系和部门,拥有丰富的师资力量和先进的教学设施。学院面向全国多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开设多个专业,其中不乏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等。

第五条 办学地点分别位于西安市鄠邑区人民路8号(北校区)和西安市鄠邑区余下镇中心南街102号(南校区)。学院网址为www.gfxy.com,招生网址为zs.gfxy.com,招生电话为029-81481111、81480222。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招生工作的决策和监督。委员会下设领导小组、工作组(含录取组和监督组)和办公室等,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所有招生工作均由学院官方进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和社会需求,制定分专业、分类型的招生计划,并经省教育厅核定后实施。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生源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 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等要求进行明确说明。

第十一至十六条 对录取流程、专业录取规则、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等进行详细说明。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学院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最新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七章 资助措施

第十八至二十二条 介绍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新生报到及请假规定。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规定。

第二十五条 章程生效时间和解释权。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由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或增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