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辰安华学习网专业分享各种生活知识、常识,和大家一起共勉!

当前位置:首页 > 励志


《2024年陕西服装工程学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规定及细则》

2024-10-14 17:45:36栏目:商业
TAG: 招生  学校  学生  规定

第一章 总述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确保我校2024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校结合自身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章程。本招生章程遵循教育部及我省相关规定,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一、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陕西服装工程学院

国标代码:13125

在陕招生代码:8057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颁发:国家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专科及学士学位证书。

二、学校简介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始建于1994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坐落于西安市西咸新区,坚持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中心,走产教融合之路。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完善的实验设施及实践教学基地。多年来,学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量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入学申请

一、招生计划

我校的招生计划以主管部门下达的为准,并根据每年的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入学申请

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进行入学申请。申请者需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学业成绩等相关资料。

第四章 招生流程与录取规则

一、招生流程

我校的招生流程包括报名、测试考核、预录取、报到注册及正式录取备案等环节。其中,测试考核包括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两部分。

二、录取规则

录取时,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进行排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于普通高中生和三校生单招考生,将根据其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的成绩进行综合评价,形成最终成绩库。录取专业将优先满足考生填报的意愿,如出现专业满额,将根据成绩排序进行调剂。

第五章 其他事项

学校将严格落实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于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学校将通过官方网站及时公布招生信息及录取结果,确保招生工作的透明度。

以上为我校2024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主要内容和录取规则,供广大考生及家长参考。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第一章 招生监管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为确保综合评价招生的公正性,特设纪委为校内监督机构,以实施全面且严格的招生监督工作。

第二章 收费规范

第十八条 我校的各专业收费标准均遵循陕西省相关价格部门以及陕西省教育厅传送的收费规定,严格把控每一项费用。

第三章 学生资助条款

学校构建了全面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含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机会、困难补助以及学费减免等多元化奖励和资助措施。新生报到之时,特别开辟“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新生能够顺利入学。

第四章 奖助学金细则

第十九条 关于奖助学金的具体内容如下:

国家奖学金,金额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金额为每年5000元,专为表现优秀的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国家助学金则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分为不同档次,一般困难学生每年可获得2800元,特别困难学生每年可获得3800元,而退役士兵学生每年可获得3300元的助学金。

对于服兵役的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的金额最高每年不超过16000元。学校还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如行政、图书馆、实验室等,学生每月可获得500-1500元的补助。镐京集团更是为我校学生提供了实习岗位,表现优异者每月可获得3000-5000元的实习补助。

第五章 助学贷款政策

第二十条 我校是陕西省教育厅认定的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的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

第六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若发现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校的招生章程是由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经过上报至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正式生效。

第二十三条 若本招生章程中有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文件规定存在不一致之处,均以上级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咨询我校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