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定解析
本文为大家梳理了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的相关规则,以下内容均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广大考生参考。
录取规则如下:
一、我院将按照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针对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和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进行分类录取。
二、对于艺体类统考专业,我院将根据各省(区、市)的投档规则进行出档。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前提下,我们将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按照考生的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我们将根据考生的排位择优录取。如果考生排位依然相同,我们会优先考虑录取那些已经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的考生。
具体的录取规则细节如下:
1. 对于音乐类、美术类以及统考院校的专业,其投档总分为750分。录取时,将按照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省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进行排序。总分合成的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 = 文化课成绩 × 50% + 省统考成绩 × 2.5 × 50%。
考生总分的排序规则是:首先按照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如果合成总分相同,那么将比较“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的高低,分数高的考生将优先被录取。如果“3+1+2”考试科目总分仍然相同,我们将依照语文+数学、语文或数学(最高分)、外语、术科统考成绩、再选科目最高分、再选科目次高分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录取。
2. 关于省外招生计划:
对于在省外投放计划的院校,需要根据招生省份的相关招生工作规定制定相应的艺体类录取原则。
希望以上内容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具体录取规则还请参照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