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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滨州医学院全新招生章程启幕

2024-10-11 11:02:14栏目:商业
TAG: 招生  学校  录取

第一章 总则

为了确保滨州医学院本科招生的顺利进行,提升生源质量并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滨州医学院招生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滨州医学院,学校代码:10440。学校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46号(烟台校区)以及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三路522号(滨州校区)。学校是一所本科层次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章 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了由相关领导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滨州医学院招生考务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具体工作。学校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则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2024年的本科招生规模将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由学校报送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的专业招生计划将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公布执行,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及其他

录取过程将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参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对于各省份的录取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院校志愿的录取、专业的录取等具体规则,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于肢体残疾但能生活自理、完成学业的考生,我们将根据其高考成绩进行录取。对于实施高考改革的省份,我们将按照省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进行录取。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学费标准将按照山东省相关部门的通知执行,退费则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将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等资助项目。

第七章 证书颁发及其他资格复查

学生学习期满,符合教育部和《滨州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我们将颁发滨州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并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对于与国外大学合作举办的专业,符合双方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的,还将颁发两校的相应证书。各专业的相关资格证书的报考将按照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 资格复查及其他说明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认证。对于舞弊假冒者,一经查实将予以清退。我们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九章 联系信息及其他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招生信息,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烟台校区电话:0535-6913058/6913059,传真:0535-6913059。学校主页:

以上就是滨州医学院2024年的招生指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