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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烟台科技学院高职招生新篇章: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同步启动

2024-10-11 10:59:58栏目:商业
TAG: 招生  综合

这篇文章为大家详述的是烟台科技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章程。内容涵盖了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核心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烟台科技学院2024年高职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烟台科技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山东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介绍

烟台科技学院是一所民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仙境西路34号。学校全称:烟台科技学院,学校代码:14002。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政策和招生计划,并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具体日常工作。教务处全面负责考务相关工作。纪检组则对我校的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我校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总数为1130人。具体专业和招生计划将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等方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详细计划数以及具体调剂规则请登陆我校招生站查询。

第五章 报名条件与方式

我们的招生对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以及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考生需首先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相关要求,并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体检。

报名方式分为填报志愿和网上缴费两个阶段。具体时间和方式请密切关注我校招生。

第六章 考试及成绩评定

单独招生的考试方式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模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3日期间,具体时间和方式将在招生上公布。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决定。

综合评价招生的考试方式为“综合素质评价+面试”,总分为200分。综合素质评价将依据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面试则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

第七章 录取规则

对于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我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审核同意并公示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录取。

录取成绩的确定方式以及具体录取规则,请参见我校官方招生网站查询。

以上就是烟台科技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详细章程,供大家参考。希望大家能够积极报考,期待在烟台科技学院见到你们身影。

2.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退役士兵考生除外)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其中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3.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面试成绩构成。

4.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5.学校尽量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并根据第一专业志愿报考人数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

6.公示预录名单:根据考试成绩及专业要求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批准后通过学校招生进行公示3日,公示期内,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可按照相关规定向我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于规定时间上报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7.凡被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一条  新生资格复查。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二条  证书颁发。我校通过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途径招收的学生在校待遇和与统一招生的考生相同。所有通过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形式录取的考生须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在册学籍的学生,德、智、体、美、劳鉴定合格,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要求的,颁发烟台科技学院具印的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

第十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学校只设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报考,如被录取,公共外语课程须改学英语。

第二十四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对男女比例均无限制。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烟台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5-5770026,577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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