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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文理学院全新招生章程公布

2024-10-08 09:42:51栏目:商业
TAG: 招生  学校  录取  相关  计划

本文为大家介绍的是四川文理学院2024年的招生章程,涵盖了办学类型、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以及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四川文理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和相关省(市、自治区)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四川文理学院,英文译名为Sichuan Institute of Liberal Arts and Sciences。

学校目前拥有莲湖校区和南坝校区两个校区。具体地址为:莲湖校区位于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519号;南坝校区位于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南滨路三段406号。

我校是四川省人民主办的全日制公办省属本科院校,以本科教育为主。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录取工作。该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校领导、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解决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就业处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三章 招生计划

学校制定招生计划时,主要考虑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和办学条件。分省来源计划则主要依据各专业人才需求情况进行制定。计划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并会通过各种渠道向公众公布。预留一定比例的计划用于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市、自治区)。

第四章 录取规则

学校严格按照规定,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进行录取。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学校认可政策性加分和降分投档政策,并以形成的投档成绩作为主要依据。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有明确要求,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等相关部门的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则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对于公费师范生和乡村振兴等专项计划的学生,按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执行。学校设有多种奖助学金,对优秀学生予以奖励,对贫困学生予以资助。招生录取期间,学校会在官方网站及时公布录取结果,并提供EMS号追踪查询录取通知书状态。

第六章 附则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遇与上级相关部门或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所规定的条款有冲突时,按照上级部门或生源所在地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