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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财经学院艺术类招生录取原则解析:2024版录取规则概览

2024-09-30 18:27:51栏目:商业
TAG: 专业  录取  成绩

以下内容是根据宁波财经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招生背景

为了规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特制定本招生录取规定。本规定依据招生章程,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对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进行详细说明。

二、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考生必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应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控制分数线。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将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其中,美术类(设计学类)、影视表演类、编导类、播音主持类、摄制类、音乐类等艺术专业将依据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进行录取。具体规定如下:

1. 美术类(设计学类)及其他艺术类专业:将根据考生的专业成绩进行排序,优先录取专业成绩优秀者。若专业成绩相同,则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成绩也相同,将按照考生的位次号进行排序。

2. 对于影视表演类、播音主持类等专业,录取方式与美术类(设计学类)相似,同样先考虑专业成绩,再考虑高考文化课成绩,最后以位次号为参考。

3. 编导类和摄制类专业则更注重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将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位次号进行排序。

4. 音乐类专业同样按照专业成绩进行排序,并辅以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位次号进行择优录取。

三、体检要求及特殊规定

第十七条 对于考生的体检要求,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学校录取不受外语语种限制。

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不设单科成绩要求,男女比例也不限。

第二十条 学校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进行公布,考生可登录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以上就是宁波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定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