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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高考启航于2024年

2024-09-30 18:19:51栏目:商业
TAG: 招生  考试  科目  高考

浙江新高考改革自2014年开始推行,面向从高一新生开始的所有学生。经过多年的发展,至2017年已经成功实施了首届新高考。新高考模式采用3+3制度,不再区分文理科,语文、数学、外语为必修科目,另外需要选择其他科目中的三门进行考试。总分仍为750分。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求,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的角度出发,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目标是建立一个更加公平、科学、高效和灵活多样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

二、改革内容

根据浙江省人民发布的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2014),全面深化统一高考招生改革,并进一步完善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和“三位一体”招生改革。加快建立多类型、多元化的考试招生制度。

(一)统一高考招生

采用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考)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可以自主选择选考科目,高校则根据专业要求确定选考科目及其他选拔条件。综合评价后择优录取。

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必考科目,以及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科目中选择的三门选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选考科目每门满分100分,以等级赋分方式计算。考生总成绩满分为750分。

(二)高职提前招生

考生可自主报考,以高中学考成绩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高校根据规定确定报考条件、选拔评价办法和录取规则。

(三)单独考试招生

面向中职学校招生,采用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相结合的评价方式。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以及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计算方式详见改革方案。

(四)“三位一体”招生

高校根据考生的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具体录取规则由高校自行制定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根据浙江省人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2020),还完善了一系列改革试点的具体措施。例如,高中学考的安排、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的有效期、选考科目等级赋分的分差、录取分段的调整、语文、数学和外语试卷的使用以及职业技能操作考试等细节问题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调整。

浙江新高考改革旨在建立更加公平、科学、高效和灵活多样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以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