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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须有罪名是什么罪

2023-11-10 11:26:03栏目:商业
TAG: 罪名  莫须有  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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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莫须有罪名是什么罪
  2. 岳飞的“莫须有”罪名到底指的是什么
  3. 莫须有是什么意思啊
  4. 莫须有之罪何患无辞的意思

1、莫须有罪名是一种无端指控的罪名。

2、这种罪名在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指控人完全没有证据,只是凭空臆造罪名,对被指控的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3、莫须有罪名不仅违反了司法公正原则,而且也容易被滥用,给被指控的人造成极大的不公正待遇。

4、因此,司法机关应当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严格把握证据标准,避免无端指控,确保诉讼活动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莫须有解释为也许有、可能有完全是民间为了抹黑奸臣秦桧的曲解岳飞的罪名是谋叛,因此秦桧受到韩世忠责问时回答了“莫须有”,莫须有即不需有。

他死的最根本的原因是触犯了统治者皇帝的地位和利益。在当时抗金形式日趋明朗的情况下,岳飞提出的迎还二帝的主张就显得不合时宜。主战派在暂时解除金兵威胁后就弃之如敝屣了。所谓“莫须有”罪名是指其拥兵干涉立嗣,不需要罪名就可处死。

岳飞幼年丧父,由母亲养育成人。传说其母通过在他的背上刺“精忠报国”四个字,让他铭记国仇家恨。曾经拜周侗为师学习武艺。

1124年21岁从军为宗泽部下,屡建战功,尝以八百岳家军大破万五金兵,声名大噪。历官御前忠武统军、鄂州驻答诸军都统制使、河阳等三镇节度使。

1126年靖康之变,金兵攻破开封,北宋覆亡。1134年(绍兴四年),岳飞首次伐金,收复襄阳、信阳等六郡。1136年(绍兴六年)再次北伐,占伊阳、洛阳,后因孤军作战而被迫撤回鄂州。岳飞在这次北伐中壮志未酬,写下《满江红》。

1140年(绍兴十年)春,金兀术南侵,岳飞出兵大破金兵,收复郑州、洛阳,兵临朱仙镇(今河南开封南20公里),直迫金国首府汴京。岳家军士气高昂,高喊“直捣黄龙”。主和派秦桧向宋高宗献计,连发十二道金牌召回岳飞。岳飞退兵前,长叹:“十年之功,毁于一旦!所得州郡,一朝全休!社稷江山,难以中兴!干坤世界,无由再复!”结果岳飞的北伐因为政治原因而失败,岳飞父子因“莫须有”的罪名(韩世忠当面质问秦桧,秦桧支吾其词“其事体莫须有(也许有)”),于绍兴十一年(1142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九日除夕之夜,在杭州大理寺风波亭被赐死。。

至绍兴三十二年(1153年),宋孝宗即位,准备北伐,便下诏平反岳飞,追封鄂王,谥武穆,忠武,改葬在西湖栖霞岭,即杭州西湖畔“宋岳鄂王墓”,并立庙祀于湖北武昌,额名忠烈,修宋史列志传记。

岳飞父子被宋高宗处死的原因有多种说法:

1.宋高宗耽心如果岳飞取胜,可迎徽钦二帝回朝,宋高宗天子地位可能不保。但也有人认为宋高宗并不担心此事。徽宗当时已死,而高宗和金国绍兴议和时屡次强调要迎钦宗回宋。后来由于金国的反悔钦宗才未被释放。钦宗本人在执政时就已心生退意,高宗并不惧怕失去权利。

3.秦桧是金国奸细。此说被大多数人认为是无稽之谈。

4.岳飞由于深受重用而干涉高宗立嗣的问题。高宗本人无后,而岳飞屡次上书建议高宗为社稷安定着想早日立嗣,犯了高宗的忌讳。岳飞用十二道金牌才被召回更显得拥兵自重。所谓“莫须有”罪名是指其拥兵干涉立嗣,不需要罪名就可处死。

莫须有更多的是也许,恐怕有,也许有。多指凭空捏造的罪名。曾经在历史上,南宋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陷害了抗金英雄岳飞。

1、莫须有之罪的意思是,凭空捏造的根本不存在的罪名,莫须有形容无中生有罗织罪名。秦桧陷害岳飞致死,就是以莫须有之罪定岳飞罪名的。

2、何患无辞的完整说法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意思是要想加罪于人,不愁找不到罪名,指随心所欲的诬陷人。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